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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用人单位向东江人才租赁中心提出申请,并说明对所需员工在学历、性别、年龄、能力、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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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我中心针对企业需求,依据企业形态、人员条件、需求人数和需求时间,从公司外部雇佣或直接从公司内挑选符合要求的员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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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我中心根据企业需求量身定制相应的员工租赁配套措施等初步提案,并与用人单位协商和修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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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我中心与用人单位签订合约并确认用人单位与我中心的关系,同时规定劳务人员的身份、出租时间、应遵守的规则、租金数额以及交付方式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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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.租赁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《人才租赁劳动合同》,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《人才租赁聘用协议》,双方申明有关其工作的各项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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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.在租赁期间,由我中心承担被劳务人员的培训、福利、工资、工伤事故、劳动纠纷等一切与雇主有关的责任。用人单位与我中心签订用工劳务协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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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.在合同期满,我中心解除与用人公司的一切合约、劳务人员回到我中心等待接受新的派遣。也就是我中心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的考核,我中心根据考核结果对劳动者发放工资。包括:招聘、甄选、录用、建立档案、薪酬福利等。 |